推動公司治理運作及執行情形

推動公司治理專(兼)職人員
一、本公司經107年8月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指定劉明怡副總經理擔任公司治理人員。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劉明怡副總經理已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從事財務、股務、議事單位管理工作經驗達三年以上。

二、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責如下:

1.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2.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3.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4.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5.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6.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
7.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
8.其他法令、公司章程或內部規章所訂定之事項等。

三、114年度業務執行情形如下:
1.協助獨立董事及一般董事執行職務、提供所需資料並安排董事進修:
  (1)針對公司經營領域以及公司治理相關之最新法令規章修訂發展,定期通知董事會成員。
  (2)檢視相關資訊機密等級並提供董事所需之公司資訊,維持董事和各業務主管溝通、交流順暢。
  (3)獨立董事依照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有與內部稽核主管或簽證會計師個別會面瞭解公司財務業務之需要時,每年協助安排4次的相關會議。
  (4)每年(6小時)安排董事進修課程。

2.依法辦理各功能性委員會、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之召開:

  (1)擬訂各項會議議程於 7 日前通知董事及功能性委員會委員並提供會議資料,董事須利益迴避之議案,予以事前提醒,並於會後 20 天內寄發董事會議事錄。
 (2)會後協助董事會重要決議之重大訊息發布事宜,確保重訊內容之適法性及正確性,以保障投資人交易資訊對等。
 (3)依法辦理股東會日期事前登記、製作開會通知書、議事手冊及議事錄。

3.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

 (1)定期檢視獨立董事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並提報董事會。
 (2)於董事異動時,提供董事異動所需資訊,並依法辦理各項公告申報作業。
 (3)協助辦理變更登記事務。

進修日期主辦單位課程名稱進修時數當年度進修總時數
114/10/03114/10/0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永續政策與永續揭露準則實務應用解析612
114/10/23114/10/2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報審閱」常見缺失及重要內控法規實務解析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