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經營概況

誠信經營執行概況

        本公司指定財務處為專責單位(以下簡稱本公司專責單位),並配置充足之資源及適任之人員,辦理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之修訂、執行、暨通報內容登錄建檔等相關作業及監督執行,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

        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對於訂定、修正或廢止應經董事會同意;董事會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協助監督公司防止不誠信行為,以確保誠信經營政策之落實。

●2023年誠信經營執行狀況如下表:

項目執行情形
一、 協助將誠信與道德價值融入公司經營策略,並配合法令制度訂定確保誠信經營之相關防弊措施。本公司已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以建立及健全發展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
二、 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不誠信行為風險,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於各方案內訂定工作業務相關標準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本公司已訂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誠信經營守則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以防範發生不誠信行為。
三、 規劃內部組織、編制與職掌,對營業範圍內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安置相互監督制衡機制。本公司已訂定會計制度、核決權限及代理人管理辦法,對每項交易進行嚴格管控,並設立稽核室,定期及不定期執行內部稽核,各廠區每年亦進行內部及外部 ISO 作業稽核,對營業範圍內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進行相互監督制衡機制。
四、誠信政策宣導訓練之推動及協調。新人報到時,HR部門均會說明公司之規章制度,員工工作守則,包括誠信道德。且不定期於部門會議、經營管理會議與教育訓練宣導誠信經營之政策、防範方案及違反不誠信行為之後果。
五、規劃檢舉制度,確保執行之有效性。本公司已於公司內部公告獨立檢舉信箱、專線及郵寄信件地址,及於公司網站公告該管理辦法及檢舉管道,供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 本年度截至目前,財務處尚未接獲內、外部的檢舉函件。
六、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查核及評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施是否有效運作,並定期就相關業務流程進行評估遵循情形,作成報告。財務處會不定期進行稽核,並就查核結果向管理階層及董事會報告。

●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所稱本公司人員,係指本公司及集團企業與組織董事、經理人、受僱人、

受任人及具有實質控制能力之人。

        本公司人員藉由第三人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推定為本公司人員所為。

●防止舞弊與業務挪用行為

        為強化防治內部舞弊作業,係指本公司人員於執行業務過程,為獲得或維持利益,直接或間接提供、收受、承諾或要求任何不正當利益,或從事其他違反誠信、不法或違背受託義務之行為。

 為落實誠信經營及行為道德,本公司112年舉辦誠信經營相關議題之教育訓練1次,1人4小時。

●建立舉報機制

 本公司於105年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為確保公司基業永續發展,鼓勵檢舉任何非法行為,並建立舉辦機制,以強化公司內、外部之檢舉管道,及明確之處理制度,並確保檢舉人及相關人之合法權益,明定公司對於檢舉人或參與調查之人員應予保密及保護,使其免於遭受不公平對待或報復,由內部稽核單位為內部違反誠信經營單位事件舉報之受理單位,並設立外部信箱受理外部舉報。並於『員工工作規則』的服務紀律中,明訂員工不得因職務上之行為或違背職務上之行為,接受招待、饋禮、回扣或其他不法利益,辦理各項業務時,應遵守相關法令及誠信原則,並防止利益衝突,且不得行賄及圖己私利,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並落實誠信守則。

●本公司已於112年11月8日向董事會報告